致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采购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招标采购工作,更加合理、高效地使用资金,采购到最佳性价比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以切实满足我院的需求,发挥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政府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相关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1、项目名称: 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政府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院内比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CLY-YNBX-2025-0301
3、项目要求:
(1)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2025年度-2026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代理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服务内容以比选人委托为准)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根据代理机构为我院服务满意度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指标,一年一签;
(2)为比选人提供招标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3)依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组织需求论证、进口产品论证及编制采购文件;
(4)依法通过发布采购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
(5)组织开展供应商报名、开标、资格审查、评标等相关工作;
(6)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7)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8)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9)草拟合同,协助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协助采购人合同公告);
(10)若招标采购过程中或招标采购后有质疑、投诉、审计巡查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须配合我院予以答疑及做好投诉处理等工作。
(11)协助我院审定招标采购文件,确保招标采购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规避违法隐患等。
(12)按照物资采供中心要求整理、归档采购项目资料。
(13)医院其他临时性合法合规需求,比如提供院内项目现场指导、安排专家来院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培训。
4、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1-2家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选候选人。
5、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老师028-83180365(物资采供中心);
6、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白马寺街10号。
二、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的证明材料;(注:提供网页截图)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道德;(提供承诺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 2023 或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的 2023 或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
4、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注:在比选申请书中作出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10年内(若比选申请人成立不足10年的,承诺期限为成立之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提供承诺函)
7、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
注:比选申请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8、本次比选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采购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提供承诺函)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11、已在物资采供中心报名成功(提供截图)。
三、时间、资料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
8:00-12:0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1)单位营业执照;
(2)介绍信(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
(3)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报名方式:各供应商请按照要求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PDF格式)到我院物资采供中心邮箱:47213605@qq.com,邮件以“公司全称+项目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号码”命名。
4、工作人员会在报名后24小时内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以邮件形式回复,请报名供应商耐心等待。
5、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2025年3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评审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3月10日14:10--2025年3月10日14:30)
6、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和评审地点: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学术室小会议室(食堂二楼上)
四、其它事宜
2、中选人获得比选人委托资格后,根据比选人需要一事一签订(每个招标采购项目独立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合同的签订执行《民法典》 有关规定,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不得低于比选文件要求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有关事项。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关文件以有利于比选人的相关描述为最高法律效力。中选人因任何原因在履约期间(代理本院项目)受到国内地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被省财政厅裁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比选人有权立即终止中选人的招标采购业务代理资格。
3、报名登记后,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否则将以扰乱采购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4、投标人应当按照综合评分办法顺序结合附件2的要求编制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请按照规范装订(胶装密封);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公司公(鲜)章(一正本四副本,比选时提交开封),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附件: 1.综合评分办法.docx
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
2025年2月28日